
S.A.还是S. de R.L.?如何设立您的墨西哥子公司
几乎每个外国投资者都在这两种公司形式之间选择——真正重要的区别,以及从头到尾的设立清单。
两种主力公司形式
墨西哥的外资子公司几乎都是可变资本股份公司(S.A. de C.V.)或可变资本有限责任公司(S. de R.L. de C.V.)。两者均为有限责任,均需至少两名股东或合伙人,在绝大多数经济活动中均允许100%外资持股,且均无实质性的法定最低资本——资本额由章程约定。
真正重要的区别
S.A.发行股份(acciones),转让更自由,适合未来引入多方投资者或股权激励。S. de R.L.发行出资额(partes sociales),合伙人上限50名,转让受限——更接近美国LLC。美国母公司集团常选择S. de R.L.,因其可能符合美国税法的穿透(check-the-box)待遇;该决定应与您的美国税务顾问共同作出,而非默认选择。
设立清单
顺序如下:向经济部申请公司名称授权;起草章程(含外资准入条款)并在墨西哥公证人面前签署设立公证书;商业登记;向SAT办理税号(RFC)并指定法定代表;在法定期限内向国家外商投资登记处(RNIE)登记;制作公司簿册;开立银行账户。若海牙认证的授权书及文件齐备,流程通常数周完成——节奏取决于公证人档期和SAT预约,因城市和季节而异。
外国股东需要准备什么
法人股东需提供经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并官方翻译的存续与代表权文件;自然人股东需护照;两种情况均需为设立出具授权委托书。无需墨西哥籍合伙人。根据《外国投资法》,少数行业仍对外资限制或设有上限——若您的业务涉及运输、能源或媒体,建议尽早核实。
公证之后:立即开始的义务
设立是起点而非终点:月度纳税申报随即开始;根据2022年起施行的规则,公司须备妥受益控制人信息供SAT查验;雇佣第一名员工即触发雇主登记。从第一个月就为合规编制预算——远比事后补救便宜。
本指南为初步参考的一般信息,截至发布之日有效,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要求因行业和州而异——行动前请与我们的团队确认您的具体路径。